這是NBA現有的籃球隊!!NBA籃球分成好幾個組有太西洋組、中央組、東南組、太平洋組、西北組、西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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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的由來~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 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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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的規則
1.比賽時間
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鐘。加時賽為5分鐘。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鐘。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 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鐘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鐘。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鐘期間, 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鐘。 2.球隊 比賽時,每隊由5名隊員組成,場上隊員不得少於5名。 如果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而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該隊員應留在場上,並應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全隊犯規; 還要判罰該隊一次技術犯規。所有後來發生的侵人犯規(包括進攻 犯規),應照此處理。 如果只有5名合格的隊員,其中一名隊員受傷必須離場或被驅逐,他應由最後一名因6次侵人犯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 隊員來替換。每一次需要替換受傷或被驅逐的隊員時,均應照此倒轉的順序處理。任一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再進入 比賽,應判罰一次技術犯規。 3.比賽開始 第一節比賽和加時賽應以在中自跳球開始。 第二節和第三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失掉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第四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獲得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5.死球、活球、壓力球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球成死球: 爭球; 球停留在球籃上或卡在籃圈與籃板之間; 任一節時間終了;技術犯規的罰球; 侵人犯規(拳擊犯規、非賽犯規); 多次罰球中的第一次罰球; |
場上違例(帶球走,3秒,10秒,24秒等); 打架犯規; 疏漏的鳴哨; 投籃罰球成功後; 在隊員佔有界外之前。 下列情況球成活球:在任何跳球中,裁判員拋球時;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下列情況球成活力球: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球離開擲界外球隊員的手時;球離開罰球隊員的手時。 6.替換 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他和被替換隊員的姓名和號碼,並置身於記錄台前的替換區內。如不向記錄員報告,則罰款 25美元。記錄員應在球成死球時就鳴哨宣告替換(投籃成功後除外) ,替補隊員需經裁判員招手才能進人比賽。 替換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的時間為30秒鐘。 在多次罰球的第一次罰球後,不論罰中與否,允許替補隊員進入比賽。 替補隊員不得替換罰球人員或跳球隊員,除非受傷隊員要求替換,這時應由對方教練員在罰(跳)球一方的球隊席上 挑選替補隊員。受傷隊員不能再上場比賽。替補隊員一旦進入比賽就得留在場上,直到下一個死球時才允許替換。 如果是以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隊員受傷,而且不能執行罰球,他的教練員可指定該隊任一合格的隊員來執行 罰球。受傷隊員也可再上場比賽。 |